各直属分局,省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中秋、国庆将至,为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纪委相关要求,强化节日期间监督执纪问责,坚决纠正“四风”,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现重申和强调如下纪律要求:
(一)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或收受各种节礼;
(二)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或收受各种商业预付卡、购物卡、消费券和电子礼品卡;
(三)严禁以各种名义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
(四)严禁出入私人会所或进行高消费娱乐活动;
(五)严禁利用婚丧嫁娶、乔迁履新、升学大操大办收受礼金;
(六)严禁公车私用、公款旅游、公款大吃大喝和各种变相违规违纪行为。
各直属分局党组、机关各支部书记要切实承担起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加强部署检查,持续发力加压,紧盯节点早介入,通过谈心谈话等方式,及时向党员干部提要求、打招呼,克服观望思想、侥幸心理和麻痹懈怠情绪,杜绝违规违纪行为,深入推进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21条措施落地生根。
局机关纪委将加大节日期间监督检查力度,紧盯“四风”新动向新表现,畅通监督举报渠道,认真受理群众举报,对不收手不收敛、明知故犯、顶风违纪的,坚持严查快办,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对典型问题进行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省工商局监督举报电话:0971-8271070
0971-82387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