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局各直属分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2017年1月8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七次全体会议通过《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以下简称《工作规则》)。现就全局学习贯彻《工作规则》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学习贯彻《工作规则》的重要意义
制定实施《工作规则》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的重大举措,是落实“信任不能代替监督”要求的体现,是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的一项重大制度成果。《工作规则》把党的十八大以来监督执纪问责的理论和实践成果用制度的形式固化起来,整合了多部纪检工作法规制度,是我们开展监督执纪工作的基本遵循。《工作规则》的制定实施,有利于确保监督执纪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巩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给全党全社会带来的政治效果;有利于纪检监督机关依纪依规开展监督执纪工作,不断提高监督执纪问责的工作水平,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不断深入开展。全局各级党组织要提高政治站位,形成思想自觉,充分认识中央纪委制定《工作规则》的重大意义,深刻理解核心要义,不断完善自我监督体系,习惯在接受监督环境下开展监督执纪工作,落实打铁还需自身硬要求,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二、多措并举,深入学习贯彻《工作规则》
(一)开展学习讨论。全局各级党组织要充分利用支部集中学习的方式,把《工作规则》列入学习重要内容。广大党员干部要坚持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原原本本学,逐条逐句记;要开展专题学习讨论,明确人员作专题发言,交流学习体会,进一步深化认识;要结合自身的所学所悟,认真撰写学习笔记以及心得体会,切实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二)严格执行贯彻。全局各级党组织要从现在做起,全面严格执行《工作规则》的相关要求及规定,把握监督执纪工作原则,落实好线索处置、谈话函询、核实审查、监督管理等各项工作,确保按规执行。
(三)认真对照检查。全局各级党组织要对近年来监督执纪工作中存在的程序不规范、标准不统一、落实不到位等问题认真对照梳理排查,找准风险点和薄弱环节,按照《工作规则》规定,对马上可以改进的立行立改,受客观条件限制一时不能整改的要制定措施有序整改。
三、相关要求
(一)领导干部带头。领导干部要切实发挥表率作用,在学习宣传贯彻中坚持以身作则,作出表率,带头开展自学,带头宣讲辅导,带头参加集体学习,带头交流认识体会,真正成为带头学习者、模范贯彻者。
(二)强化督促检查。机关纪委将对全局各级党组织开展《工作规定》学习宣传、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全局各级党组织及时将本处室(单位)开展学习宣传贯彻《工作规则》情况报送机关纪委。
中共青海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机关纪律检查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