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天堃电力开发有限公司:
因你公司于2017年3月向青海省工商局办理注册登记申请时,提交了虚假住所材料。根据投诉举报人谭清澜举报青海天堃电力开发有限公司在申请公司登记注册时,冒用其身份出资,提交虚假的登记材料,骗取公司登记,并提出撤销该公司登记的申请。鉴于青海天堃电力开发有限公司为一人公司,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九十八条、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关于公司法第一百九十八条“撤销公司登记”法律行政问题的答复意见》(法工委复〔2017〕2号)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许可法》第六十九第二款“被许可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予以撤销”的规定,我局决定撤销2017年3月21日作出的青海天堃电力开发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30000MA754CAX26注册号:630000010029269)的工商注册登记。
如不服本决定,可在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或向青海省人民政府法制办申请复议,或在六个月内向西宁市城西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青海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8年5月25日